一、网上报名方式
我县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网报时间为2014年3月25号至4月18日。
申请人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进行网上注册,提交申请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应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
二、现场审核确认
2014年 4月21号至4月25日在泾县教体局人事股进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确认成功后即完成报名工作,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在我县所辖学校任教而户籍不在我县的申请人,还须提供与所在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2)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4)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持2014年2月以前取得的教育学(课程代码00429)、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自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者,应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除提供毕业证以外,还要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在学期间已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打印,不得手工填写。
(6)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鉴定表必须由信息中所填写的鉴定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鉴定意见的各项均要详细填写)。
(7)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与网上申报上传照片一致)
以上所有证书复印件请统一采用A4纸,一页纸只能复印一份证书,不得将多本证书复印在同一张纸上;申请人自行准备材料袋,并将所有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好(原件单放)。 三、认定程序
(1)审查核对申请人网上报名资料和提交的书面材料是否完整一致,完成确认工作;
(2)安排经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到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
(3)组织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并提出专家审查意见;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不须参加测试。
(4)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现场审核确认结束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人;
(5)对经认定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并在全国教师资格网络管理信息系统中作出认定记录。《教师资格申请表》一份存入本人的人事档案,另一份及其他有关材料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四、注意事项
(1)每位申请人在同一个自然年度只能向一个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不得在不同地方(包括外市、外省)同时申请几种教师资格,否则后果自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应向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3)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4)申请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进入测试地点,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评。